7月25日第二部分教育法律法规第四章学生的权利与保护【第一节至第二节】第8天
实战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
- 1、下列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的是( )
A.免试入学权B.就近入学权C.不交学费权D.人身自由权,
- 2、( )的保护是指以学生为群体,社会家庭、学校和司法等有关部门对学生的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相关权利的保护,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A.学生义务B.学生权利C.教师权利D.教师义务
- 3、下列不属于国家为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做的努力有( )
A.为所有学生提供正常教育机会
B.关注贫困生,设立帮助基金
C.关注残疾学生,设立特殊教育机构
D.允许学校体罚学生
4.有的学校在学生修完规定年限的教育后不发毕业证,侵犯了学生的( )
A.接受、享有教育的权利
B.获取教育的物质保障的权利
C.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
D.获得教济的权利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禾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 ),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
A.个人志愿B.人格尊严C.人身自由D.合法权益
二、材料分析题
小丽是六年级学生。2003年暑假,其父为筹钱给家人治病,通过其姑妈介绍她到个体老板李某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家访,家长拒不说明小丽去向,有时还恶语相向。乡义务教育执法组的同志了解此情况后,先后三次上门做工作,均无效果。于是乡执法组将其父请到乡政府参加学习班,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她的父母明白了不送子女读书是违法行为,随后表示愿意改正错误,让小丽继续读书。
- 1、小丽父母的行为为什么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
- 2、个体老板李某的行为违法吗?违反了什么法律?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 1、D[解析]A、B、C项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所专有的权利;D项人身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身体行动自由和表达的自由。
- 2、B[解析]考查学生权利的保护的概念。
- 3、D[解析]D项不属于国家为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而做的努力,体罚学生侵犯的是学生的人格尊严权。
- 4、C[解析]题干的描述符合侵犯“学生获得公正评价与相应证书的权利”的基本内涵。
- 5、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来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来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二、材料分析题(答案要点)
(1)小丽是六年级学生,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她的父亲将她送去打工,而且拒不履行送其上学的义务,造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另外,小丽父母的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来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2)个体老板李某接收小丽在其处打工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不得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规定。另外,小丽的年龄还不到十六周岁,李某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来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成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罗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